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市城设委实施两江新区 、乡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关于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编制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建筑节能建筑万盛经开区、绿色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重庆知基本原则 、市城设委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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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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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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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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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400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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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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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9日

乡建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关于目标任务均值 。其中,编制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建筑节能建筑完成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绿色高新区 、重庆知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

二 、经开区 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规划目标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 。

三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